河湖四乱问题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3-01-05 13:42 浏览次数: 来源:

    (一)“乱占”问题

围垦湖泊(含水库,下同);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挖筑鱼塘或者搭建设施养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二)“乱”问题

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

(三)“乱堆”问题

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储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乱”问题

水域岸线长期占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乱排”问题

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未按照许可要求入河湖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