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马存亮 | 县政协 | 18754333567 |
| 曾 华 | 县政协研究室主任 | 15954313057 |
事由:关于无棣县域内居民小区手机信号覆盖问题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办理。
内容:关于无棣县域内居民小区手机信号覆盖问题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和现状
目前在我县域内部分居民小区的相对封闭区域如车库、电梯、地下室等处手机信号未能覆盖,当前已经出现若干起地下车库内老人突发疾病、孩子磕碰受伤以及车辆出现事故等突发紧急事件时难以与外界取得联系、及时呼救的情形,存在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二、法律要求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中规定:“5.1.3通信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至建筑物的地下公共空间、客梯轿厢内。”根据上述规定,居民小区地下车库手机信号覆盖工作应与小区建设同时施工、同步验收。
三、涉及职能部门及出现原因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责是: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运营商实现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出现的原因有:一是小区在建设时未设计电梯、地下室、等处的弱电通讯设施,导致无信号覆盖;二是小区虽有地下弱电通讯规划设计,但未实际施工和配置通讯设备,导致无信号覆盖;三是住建部门未落实验收规定,导致以上现象长期存在。
四、提案建议
(一)对于新建居民小区,依法严格落实居民小区手机通讯信号覆盖工程验收强制标准,住建部门、工信部门对新建小区相关区域通讯信号覆盖问题进行排查梳理,保障新建居民小区通讯信号全覆盖。
(二)对于老旧居民小区,建议相关部门依托通信运营商完善设施建设工作,排查统计未接入通讯信号的区域,分批分期实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无棣县域内手机信号覆盖。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80号提案的答复
马存亮、曾华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无棣县域内居民小区手机信号覆盖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已由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社区及物业企业做好手机信号覆盖配合工作。下一步,对于《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实施后的新建工程(含地下车库),我局已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和滨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督促滨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在施工图审查时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同时联合街道社区,积极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常洪顺 联系电话:0543-67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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