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0043846039/2024-2869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3122号
建议人: 朱翠萍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9-27 11:44:06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22号提案《关于加强小区停车位管理,打造安全通道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27 00:0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朱翠萍县新联会自由职业分会会长15054363921

事由:关于加强小区停车位管理,打造安全通道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棣丰街道、海丰街道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加强小区停车位管理,打造安全通道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

当前,部分小区内仍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既涉及到机动车,也包括电动车,单车等非机动车辆。一方面,该现象可能会影响安全通道畅行;另一方面,可能造成邻里关系不和谐,甚至激发矛盾。该现象具体表现为:

(一)占用安全过道,没有停放到各自的停车位。

(二)未经他人允许,长时间占用他人的车位。

(三)停车不规范,造成隔壁车位停车困难等。

二、根据上述现象,提出相应建议:

(一)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的停车位管理。对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进行正确的指引和疏导,对强行违规停车车主进行劝阻、排除妨碍等管理措施,这也是物业合法正当,必须履行的义务,与此相关的驾车人或车主,应当配合其管理。

(二)物业公司在停车高峰期要加强巡逻,对违停车辆和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取证。对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书面提醒。

(三)物业公司要着重关注外来车辆占用他人车位情况,在进入小区前,做好登记,包括车牌、手机号、暂时占用的车位号,如有问题,及时沟通车主。

(四)除了物业公司的管理举措外,鼓励小区车主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来规范停车行为,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发现长时间占用过道或者占用他人车位情况,可第—时间通知物业协调处理。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22号提案的答复

朱翠萍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小区停车位管理,打造安全通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规范业主停车行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停车管理,做好出入停放车辆登记,留存纸质或电子影像资料,针对住宅小区内车辆停放不规范、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及时提醒劝阻,做好车辆秩序维护等服务,保证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对于不配合和警告无效的业主将进行上报,并由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处理。

二是加大对物业企业检查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督导检查,联合执法部门进小区执法,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警等部门开展停车位管理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组织消防、街道社区等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停车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小区停车管理秩序维护,保证小区停放有序。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李春瑶 联系电话:0543-678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