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张崇云 |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15854333797 |
| 马振礼 | 县政协常委、县民政局副局长 | 18763088668 |
事由: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办理。
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完善提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体系,搭建了“四梁八柱”,有力推进了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县社区服务设施有了显著变化,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区服务信息共享正在形成,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持续创新,覆盖城乡、体系健全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但是,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21〕56号),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等标准要求。可以说,我县的社区建设距离新目标新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我县的城乡社区、居民小区,普遍存在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过程对配套公共服务用房重视不够、公共服务用房缺失和不足、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现代生活需求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围绕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和规范建设提出以下建议: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在社区内实施建筑项目建设时,从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单位要将保障和满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需求作为建筑项目审批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将按标准配套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作为硬性要求,强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和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44号提案的答复
张崇云、马振礼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加强社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我单位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一下工作:
一是主动靠前服务,组织相关股室、单位对社区建设项目把脉会诊,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障了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
二是认真做好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做出全面提升、严格质量管理的方案,全力打造精致宜居社区。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王风海 联系电话:0543-678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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