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要求,无棣县对拟拨付2025年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43--6781832
附件:
无棣县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公示名单(第六批).xls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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