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623004384523M-1/2025-050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9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发布机关: | 无棣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棣政字〔2025〕1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无棣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棣政字〔2025〕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成立无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普查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成员单位需立足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工作;
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统筹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普查所需最新规划信息及相关地图影像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及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普查;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相关信息;
其他成员单位按需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配合做好相关普查工作。
各镇(街道)要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的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聘用或从相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障商调人员原单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核心要求,规范普查实施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本次农业普查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普查对象。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发展基本状况、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
(四)时间要求。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保障经费投入,规范资金使用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机制,足额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合理制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劳动报酬标准,足额及时发放,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同时,加强普查经费使用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经费规范高效使用。
四、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普查质效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取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严格保密管理,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普查工作以外的任何目的。
(二)严控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全流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审核、验收等关键环节实行严格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引导广大普查对象自觉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无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无棣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安传龙 副县长
副组长:
张民全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孙长洪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从向阳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吴宝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成钊 县网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伟国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保障中心主任
高海星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赵大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爱民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希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徐晓玲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宁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德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王世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耿晓林 县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娟 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健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建飞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康树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李国强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崔新民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魏广飞 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副书记
从然然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孙长洪、从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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