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通知
社会各界: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透明度,现将我局起草的《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政府网站、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通讯地址:山东省无棣县油区大厦8811室
邮政编码:251900
联系电话:0543-7081953
电子邮箱:zfjcjjgs@bz.shandong.cn
互联网渠道:http://www.wud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9941.html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4日
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无棣县,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地处山东省北部,滨州市东北部,东北濒临渤海湾,是京津塘和山东半岛两大经济区的交汇点,素有“冀鲁枢纽”和“齐燕要塞”之称,是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的重点区域。本项目主要对无棣县照明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管理提供规范和纲领。遵循无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基本方向,以远景视野谋划城市照明战略目标,立足新的时代方位,贯彻新的发展要求。为完善城市照明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需要,充分发挥城市照明在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城市照明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创造安全、舒适、绿色、优美且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夜间光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本次无棣县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分为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两大部分。
第二章 现状评估
本次规划对无棣县目前的城市照明现状进行了详实的现场调研。调研范围为中心城区,主要集中在城市主次干道、城市景观资源及建筑界面。
一、功能性照明现状调研及总结
调研选取主要的车行道路、人行道路、桥梁以及一些具有特色的街区为重点对象进行调研,根据调研阶段的实测数据及相关资料针对现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得出结论。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的照度(亮度)、均匀度达标情况;灯具损坏、眩光情况;照明设施老化情况等。调研发现,道路功能照明总体情况较好,路灯的分布和亮度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满足夜间行车和行人的需求,为城市的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仍存在部分道路照明水平不达标、新型光源普及程度不高、部分照明设施破损、缺乏城市特色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景观性照明调研及总结
无棣县的景观照明建设主要集中在古城区域、镜湖公园区域以及老城区商业区域,同时其他区域亦有零星分布的景观照明设施。在建筑景观照明方面,重点突出了古城的古建筑群、商业建筑、海丰塔以及无棣县行政中心等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照明设施的布局涵盖了建筑物的顶部、中部及底部,采用的光源类型包括点光源、线光源以及投光照明方式,且照明色彩较为统一。从宏观视角审视,景观照明的夜景效果上表现出良好的标志性和区域整体性;然而,尽管核心景观资源的照明手法多样且品质较高,但整体上无棣县的景观照明体系仍存在照明体系分散、缺乏系统性规划、照明设计的创新性不足、照明品质的不均衡、照明设施的老化和维护不足、建筑景观照明手法单一落后等问题。
第三章 功能照明
一、规划目标
完善主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照明系统,消灭盲区,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加强维护系数、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注重节能与环保结合智慧灯杆,努力打造一个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照明体系。
二、功能照明的体系构成
功能照明包括:机动车道照明、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道路交汇区功能照明、道路特殊区段、广场空间功能照明、休闲旅游景观区道路功能照明、智慧路灯照明等。
三、机动车道功能照明标准
供机动车行驶的交通道路按照交通流量等级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类别,由此将无棣县机动车道照明规划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亮度、二级亮度、三级亮度,并对此三个类别的照明在亮度(照度)、眩光控制、环境比等主要指标作了限定。
四、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标准
对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使用的道路的照明标准值、照明炫光限值提出了控制性要求。
五、城市道路特殊区段照明规划
对城市道路交汇区照明,桥梁功能照明,高铁站、铁路周边照明,人行天桥的照明,植树道路照明,公共停车场照明,居住区照明,提出了控制性要求。
六、广场空间功能照明
对广场公共活动区平均照度提出了控制性要求。
七、休闲旅游景观区道路功能照明
休闲旅游景观区道路是夜间行人较密集的区域,多为步行区域,可通过多种灯具的布置创造有趣味的步行空间。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
八、功能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对无棣县商业主干路、景观主干路、交通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光色分布,道路照明光源应用,提出了控制性要求。
九、功能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应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常规照明方式、半高杆照明方式或高杆照明方式进行道路照明设计。常规照明灯具的布置可分为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中心对称布置和横向悬索布置五种基本方式。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形式、道路宽度及照明要求进行选择。
十、功能照明产品要求
功能照明“ 四新”运用规划,智慧路灯规划,建议运用新一代的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方式,将城市路灯、信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和商业基础设施连接起来,成为新一代的智慧化基础设施。
第四章 景观照明
一、规划目标
在综合考量无棣县的历史文化积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背景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动态扩展的景观照明架构。通过挑选关键路段,对城市中的重要景点和节点进行了景观照明设计,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夜景空间网络。目标在于满足城市不同社会层次和功能区域的需求,并致力于提升居民夜间生活环境的质量。
二、景观照明规划定位
城市景观照明定位:古邑新城、蓝水绿苑、活力宜居。
重点突出“古邑新城”“蓝水绿苑”“活力宜居”的景观照明特色,塑造并提升具有“主题明确,充满活力”的特色城市夜景空间。
古邑新城
古城传统风貌区,新城生态风貌区、老城活力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高铁时尚风貌区、西城宜居风貌区等各具特色。景观照明规划根据各区功能特点,打造不同特色的夜景环境,强化城市空间的视觉效果,增强城市夜间形象。古城夜景突出古城传统景观特色,让居民和游客都能感受到历史的韵味和温馨的氛围;新城区、高铁新区夜景照明着重体现现代的城市风貌,凸显新城活力品位;老城区夜景营造舒适宜人的夜景环境,提升老城环境品质;现代产业区、西城区打造现代简洁的夜景环境,以符合其功能定位和视觉需求。
蓝水绿苑
无棣县蓝水绿苑的空间实现了和谐交融,构建了一个共存共荣的环境。在中心城区的河道与绿地公园区域,景观照明设计深入挖掘人文价值,以人的需求为本,着重考虑近人尺度的照明设计,并兼顾公共活动空间的实际需求,旨在展现滨水空间的独特韵味。而在郊野地带,绿化景观的生态功能和观赏价值得到了充分彰显,景观照明设计则侧重于自然生态特色的展示,避免使用强光与眩光,将自然景观与休闲活动有机融合,以促进人与自然的互动交流,致力于营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户外休闲环境。
活力宜居
致力于塑造一个高品质、人性化的城市空间,让城市不仅是居住和工作的场所,更是市民享受生活、体验文化的空间,城市每一个角落都能体现出城市的独特魅力和人文关怀。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宜居、智慧、文明的公园城市。绿色生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城市建筑相得益彰。
三、规划策略
确立明确的规划目标,严格遵循设计原则,结合无棣县当前的发展状况,依据无棣上位规划,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照明设计理念,提出本次照明规划的三项策略。
策略一:突出鲜明的城市景观特色
策略二:塑造高品质的街道建筑界面
策略三:打造清晰的夜景照明架构
四、照明空间轴线
时代发展之轴——沿镜湖公园及棣新五路的主体空间发展轴:棣新五路城市景观轴线,从北部政务中心经镜湖公园,沿棣新五路至城市南部郊野绿地的城市景观轴线,既是引领城市发展的南北主轴线,又是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重点景观走廊,是中心城区的“主体空间发展轴”。
活力生长之轴——沿海丰十六路的现代-未来空间生长轴:海丰十六路城市发展轴线指城市重要的东西向干路,连接西城工业园、北部新城中心和京沪高铁无棣站,沿线布局城市重要的产业区、居住区、公共服务中心和交通设施,是对外展现城区总体形象的门户型通道,承担着体现中心城区时代风貌的职能。
五、照明结构框架
“一环两廊三心四带”
一环:即“绕城绿环”,“绕城绿环”以环城路为骨架,沿环城路的外侧规划的防护林地形成以树为主的生态绿地。
两廊:即包括“清波河生态廊道”和“幸福河生态廊道”。指以纵贯城区南北的幸福河和城区南部的清波河沿岸带状公园与防护绿地组成的生态廊道。
三心:以古城、塔影公园为主体的老城景观绿地组成的“古城文化景观核心”;以镜湖公园、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为主体的新城区景观绿地组成的“新城现代景观核心”;以无棣高铁站站前广场为主体的高铁风貌区景观绿地组成的“高铁发展景观核心”。
四带:即指棣新四路、棣新六路、海丰十六路、海丰十四路四条主要城市道路的附属绿地。这些绿地规模大,绿化标准高,成为无棣县城重要的绿化景观带。这四条景观带呈网状,将城区内各类绿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统一体。
六、亮度规划分析
本规划依据城市用地功能、建筑密度以及夜间活动的活跃程度,并结合城市气候特性、节能和环保要求,将城市夜景照明划分为四个亮度等级:高亮度、中等亮度、低亮度和暗环境。
七、色温规划分析
本次规划按照城市用地性质、建筑密集度和人们夜间活跃度,结合城市气候特征、节能及环保等要求,并结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F)、《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CJ/T163—2008)等相关行业规范,将色温分为中低色温、中间色温、中高色温三级。
八、彩光照明控制规划分析
本次规划按照城市用地性质、建筑密集度和人们夜间活跃度,结合城市气候特征、节能及环保等要求,并结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F)、《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CJ/T 163—2008)等相关行业规范,将彩光照明控制分为彩光控制区、彩光严控区、彩光禁止区三类。
九、动态照明控制规划分析
根据无棣县城市夜景特点,将动态照明控制分为动态光严控区、动态光控制区、动态光禁止区三类。动态效果分为静态、动态、缓慢动态三种。
十、照明禁止性要求
禁止使用造成交通行驶、航空运行时视觉混淆的照明设施或标识、禁止在航空航线上设置上射大功率激光灯具(若避开航道区域除外),禁止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产生眩光的照明设施,禁止对住宅居室、学校、医院造成光污染的灯光、激光等照明设施,禁止对植物生长、动物栖息造成影响的照明设施,禁止景观照明灯具及电缆等照明设施破坏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山体、水域、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天文台所在地区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禁止使用高能耗探照灯等景观照明设施(获批的临时性重大节庆活动除外),禁止在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建设景观照明区域设置照明设施。
第五章 景观照明布局
1、照明等级
建筑及开放空间照明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无照明五个等级,对平均亮度、对比度、局部最高亮度提出了控制性要求。
(1)暖黄色光为主
(2)冷白色光为主
(3)暖白色光为主
(4)禁止彩光
(5)不宜彩光
(6)适度彩光
3、照明控制模式
(1)静态:照明模式为静止不变的状态,不存在光色和亮度的任何变化。
(2)缓慢动态:照明控制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以光色和亮度呈较低频率的变化和渐变为特征。即要求每帧画面播放时间不小于 2 秒,切换时间应当不小于1 秒。
(3)动态:不限照明控制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以光色和亮度呈较高频率的变化和跳变为特征。
1、重点建筑照明指导
(1)文保古建
充分彰显古建筑的特征,着重凸显“古”之特质。照明方法应根据古建筑的特征,用轮廓灯、局部投光、内透光或综合使用几种照明方法表现建筑的文化艺术内涵。照明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水、防雷及防腐蚀性能。
(2)制高点建筑
主要表现建筑独特的结构,高亮度、高对比;光色统一;避免大面积泛光,采用局部泛光或内透光照明方式,通过装饰性照明凸显建筑特征。
将无棣县的建筑划分为办公建筑、商娱建筑、文化建筑、综合建筑、教育科研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住宅建筑、寺庙古建筑、工业建筑十一类,并对其照明等级及光色规划提出了控制策略。
三、开放空间照明
将开放空间划分为公园、广场、绿地三大类,并对其照明等级及光色规划提出了控制策略。
(1)快速路、主干路:应突显繁华、恢宏的夜景意象,景观照明允许彩色光与缓慢动态光,平均亮度应小于15cd/㎡,色温控制在3000-4500k之间,避免眩光,照明重点为路径两侧的建筑物。
(2)次干路:应突显活泼、多元的夜景意向,景观照明允许彩色光与缓慢动态光,平均亮度应小于 15cd/㎡,色温控制在2700-3700k之间,避免眩光。
(3)支路:应突显缤纷、多元的夜景意象。景观照明允许彩色光与缓慢动态光,平均亮度应小于15cd/㎡,色温控制在2000-2700之间,避免眩光。
(4)人行道:应突显静谧、休闲、生态的夜景意向,以舒适性、趣味性打造为主,景观照明应限制彩色光与动态光,平均亮度应小于5cd/㎡。满足功能性照明的同时,关注近人尺度,灯具上考虑装饰、观赏性,结合街道的性质考虑景观灯具的造型,避免眩光、光污染等的产生。
(1)应根据广告与标识的种类、结构、形式、表面材质、色彩、安装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特点选择相应的照明方式;
(2)光色运用应与广告与标识的文化内涵及周围环境相吻合,应注重昼夜景观的协调性,并达到白天和夜间和谐统一;
(3)除指示性、功能性标识外,行政办公楼(区)、居民楼(区)、医院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广告照明;
(4)宜采用一般显色指数大于80的高显色性光源;
(5)广告与标识照明不应产生光污染及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干扰通信、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依据雕塑小品风格划分为传统元素雕塑小品及现代风格雕塑小品进行控制。应选择窄光束灯具配以适当的光源,要避开游人视线的方向,防止眩光干扰。色温应控制在2000-4000k之间,避免眩光。
(1)应根据水景的形态及水面的反射作用,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
(2)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
(3)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观要求隐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季结冰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外观效果;
(4)光源、灯具及其电器附件必须符合水中使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5)水景周边应设置功能照明,防止观景人意外落水。
八、交通性节点照明
1、交通客运站照明
交通客运站点:无棣县高铁站、无棣县汽车站。
(1)景观照明指引目标
城市交通枢纽,结合站前广场及建筑造型,营造整洁、大气的夜间城市门户形象。
(2)景观照明规划要求
亮度:整体高亮度,亮度控制在15~25cd/㎡。
色温:以中间光色(3300~4200K)为主。
彩光:酌情运用局部彩色光。
动态:禁止动态光。
照明方式:采用整体泛光或局部投光结合内透光的形式。
2、门户性节点照明
门户性节点:滨德高速无棣立交、滨德高速阳信立交、省道239与南外环(规划路)交叉口、省道239与北外环交叉口、国道205与东外环(规划路)交叉口 、国道339与北外环交叉口。
(1)景观照明指引目标
作为城市门户交通节点,展示城市面貌的第一名片。应结合无棣县区位特点、周边环境等特点进行照明设计并形成出入城口序列景观,营造整洁、大气、国际化的夜间城市门户形象。
(2)景观照明规划要求
亮度:高中亮度环境区域结合,亮度控制在12~25cd/㎡。
色温:以中间光色(3300~4200K)为主。
彩光:禁止彩色光。
动态:禁止动态光。
照明方式:主要表现在出入口景观,如立交桥景观带、雕塑小品等,结合具体出入口景观打造进行分析。
九、夜景旅游规划
凸显无棣县旅游特色,塑造城市夜景名片,以进一步增强城市品牌影响力;以人为本,改善城市夜生活环境,引导夜城市体验。
(1)城市人文休闲游:镜湖公园-文化中心-盐百购物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该区域位于新城绿心的核心地带,以镜湖公园、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构成的公园绿地系统为支撑,服务于新城区的公共空间。其游览路线以镜湖公园为起点,沿着城市主题空间的发展轴线向南延伸。
主要场所:镜湖公园、文化中心、盐百购物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游览方式:步行、慢跑
提出的游览线路以镜湖公园为核心景观轴线进行拓展延伸,以镜湖公园周边的城市标志性建筑、主要商业设施、文化及健身场所为关键节点,旨在构建一个适宜夜间居民进行休闲放松、购物娱乐及运动锻炼的优质环境。
(2)夜间漫步放松游:“幸福河生态廊道” 和“清波河生态廊道”
幸福河与清波河贯穿了西城,中城,东城及经济开发区,是展示城市文化、彰显城市水岸形象, 串联不同主题段落的核心纽带。
主要场所:幸福河生态廊道-人文生态廊:人民广场、学府公园、城北公园
清波河生态廊道-时代发展廊:人民广场、清波烟雨、明湖公园
游览方式:步行、慢跑、骑行
该线路以“水”为核心,构建了一系列主题节点,赋予水体及岸线以特定的属性与功能,进而塑造出整体且统一的景观形象。通过与滨河空间的有机结合,营造出宜人宁静的环境氛围,并设计出具有夜景漫步体验的游览活动。
(3)历史风貌体验游:无棣古城、塔影公园
此游览路线以无棣古城为中心,周边围绕护城河,美丽的荷花湾,以及具有悠久历史的大觉寺、海丰塔等众多历史建筑群。
主要场所:荷花湾,海丰塔,古城吴式芬故居、冯安邦将军府、县衙、角楼、四城门及四城门桥等景观节点。
游览方式:步行
该线路深刻体现了无棣县的社会文化与历史特色,凸显了古城的“古”“水”“绿”三大特征,延续了“城水相依、碧水灵动”的古城风貌,使游客与民众能够深入体验到古城的传统文化与特色。
十、重点地区景观照明规划
1、一环——“绕城绿环”
“绕城绿环”以环城路为骨架,沿环城路的外侧规划的防护林地形成以树为主的生态绿地。
环绕城市的主要道路,承担着缓解市中心交通压力的重要任务,同时也起到了连接城市各个区域的作用,从而显著提高了交通效率。这些道路的景观绿化主要由行道树或道路出入口的标志性绿化组成,绿化形式相对较为单一。在照明设计方面,主要以功能性照明为主,确保照度满足夜间车辆快速通行的需求。此外,在各村庄、城市干路、支路等道路出入口处,照明亮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以便与行车道的功能性照明进行有效区分,进一步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2、两廊——“清波河生态廊道”和“幸福河生态廊道”
“清波河生态廊道”和“幸福河生态廊道”。指以纵贯城区南北的幸福河和城区南部的清波河沿岸带状公园与防护绿地组成的生态廊道。城市景观照明廊道是景观照明系统的骨架,将景观照明的区域和节点有机地联系起来。重要廊道包括道路、街区、水系,照明首先应保障夜间环境的安全性和引导性,景观廊道应 通过较高的照度提供环境基础照明,满足夜间步行景观廊道内行人游憩观景等活动安全,并提供明晰的标识指引照明。
“清波河生态廊道”为城区南部沿岸带状公园与防护绿地组成的生态廊道。清波河横跨古城区、老城区、开发区,涵盖商贸中心,在照明规划上应根据市民使用的游憩空间与休闲空间进行有重点的照明布局,清波河北侧沿岸与棣新一路、棣新二路、棣新三路、棣新四路、棣新五路、棣新六路相接,附近多为二类居住用地,既要满足周边居民夜间活动需求又要避免高亮度景观照明影响居民夜间休息。景观绿道照明应通过庭院灯、草坪灯或景观灯提供基础照明,可设置文创、灯光雕塑,灯具外形应具备先锋理念和创新设计,体现简约、大气的景观特色,注重夜景灯光与绿化 景观、文创小品、景观 雕塑、滨水空间的和谐 互动、协调发展。
3、三心——“古城文化景观核心”“新城现代景观核心”“高铁发展景观核心”
以古城、塔影公园为主体的老城景观绿地组成的“古城文化景观核心”;以镜湖公园、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为主体的新城区景观绿地组成的“新城现代景观核心”;以无棣高铁站站前广场为主体的高铁风貌区景观绿地组成的“高铁发展景观核心”。
“古城文化景观核心”照明重在烘托气氛,突出古朴、雅致的夜景气氛,营造历史文化古镇意象,突出古镇传统文化特色以街区、人行中近距离观看视角为主。在重点保护古建筑的照明设计手法优先保障功能照明,不宜在建筑结构上加装景观照明装置,景观照明保持一定的缓冲区,局部洗墙、投光为主,尊重历史风貌,烘托历史街区氛围为主,景观灯光不宜喧宾夺主。其他建筑宜以泛光照明、内透照明为主,不宜采用单一的轮廓照明,部分关键节点可采取局部洗墙等方式投放具有文化气息的内容。
“新城现代景观核心”镜湖公园、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地块属于较为成熟的公园绿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公园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其夜间照明效果直接影响到公园的使用率和市民的夜间活动体验。为了提升公园的夜间景观效果,增强市民的夜间活动体验,需要对公园的景观照明进行升级。现状照度不足,除必要的功能性照明满足外,景观性照明应逐步提升,满足市民社会生活所需功能照明,并对景观载体良好、规模较大的空间场所进行景观照明表现,提升城市空间夜晚光环境质量。
“高铁发展景观核心”作为城市迎宾的重要门户型景观节点,不仅是人流汇聚、连接城市内外的关键枢纽,更在展示城市形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夜景照明需兼顾近人尺度与远景尺度,营造出舒适、温馨且友好的氛围,以提升使用者的体验感,同时凸显建筑的独特性与标志性。着重关注近人尺度下的公共活动空间,保障人群活动的安全性,并打造具有特色的夜间景观。从远景视角而言,需从城市层面进行考量,塑造核心区的标志性与可识别性,使游客与市民能够迅速识别该区域,并对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发挥一定作用。在塑造区域景观特色的过程中,考虑整体联动效应,构建风格统一、节奏合理且具有连续性的景观照明体系,增强城市夜景的整体协调性与连贯性。
4、四带——四条主要城市道路的附属绿地
棣新四路、棣新六路、海丰十六路、海丰十四路四条主要城市道路的附属绿地。这些绿地规模大,绿化标准高,成为无棣县城重要的绿化景观带。这四条景观带呈网状,将城区内各类绿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统一体。
在进行机动车道路照明时,应当采用常规的照明方法来确保道路的明亮和安全。在对道路两侧建筑外围的室外公共活动空间进行照明设计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照明效果既实用又美观。为了实现整体的环境照明效果,应当采用具有统一设计元素的灯具。这些灯具不仅在外观上保持一致,而且在功能上也能满足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求。在重要建筑外围的开敞空间以及道路交汇的节点处,可以采用更为多样化的照明方式。
十一、城市重要亮化点
无棣县重要亮化点的亮化方案应当深挖无棣县本地文化精髓,融合创新设计思维,注入互动体验元素,并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以下为具体实施策略:
(1)深挖地域文化精髓
(2)融合创新设计思维
(3)注入互动体验元素
(4)坚持绿色环保理念
(5)广泛宣传推广
十二、节假日庆典型夜间公众活动
中国传统节庆期间(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等),依托无棣县镜湖公园作为城市灯光表演场地推出与节日庆典主题相适应的灯光表演活动,烘托城市的节庆氛围,丰富市民及游客的夜间文化生活。
依托良好的景观界面、充足的户外开放空间和便利的交通,在重大节庆(跨年、国庆)活动期间开展烟花、无人机与灯光的联动表演,为活动增添震撼的视觉效果。在照明建设方面,需根据烟花和无人机表演的轨迹与节奏,合理调整灯光的亮度、颜色和闪烁频率。同时,要确保照明设备的布局不会对烟花和无人机的飞行造成干扰,保障活动的安全进行。光表演应减少激光使用,确需通过激光增强表演气氛的,应严格控制激光光色、使用时长、照射角度等,确保激光与媒体立面播放内容及城市氛围相协调,减少激光产生的光污染问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章 绿色照明
在无棣县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中,绿色照明理念被赋予了生动实践。规划细致入微地选择灯具与照明光源,积极拥抱新能源技术,搭建城市智慧照明系统,并精心调配光色与灯具风格,全方位展现绿色照明的独特魅力。在光源与灯具的规划设计中,无棣县坚守“绿色照明”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深刻洞察人的实际需求与感受,特别是在“近人尺度”上,对光源与灯具的选择进行了审慎考量,确保照明设施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更贴近人的使用体验与审美追求。
二、节能环保规划目标
(1)精进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品质
(2)优化升级城市道路照明的质量并深化节能实践
(3)强化景观照明的规范化与精细化管理机制
三、照明节能措施
1、功能性照明节能措施
(1)LPD标准强化执行与持续创新
(2)选择高效节能变压器减少损耗
(3)灯具光源与附件高效匹配
(4)功率因数优化与电网适应性
(5)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与优化
(6)合理调整关灯提升节能效果
(7)高耗低效产品淘汰与替换
2、景观性照明节能措施
(1)LED灯具全面普及与个性化设计
(2)照度标准科学设定与动态调整
(3)LPD标准与照明节能评价
(4)照明方式多元化与智能化控制
(5)光源与镇流器能效达标与优选
(6)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损耗
第七章 规划引导
一、城市照明供配电原则
(1)系统选型与可靠性提升
(2)容量规划与扩展性考量
(3) 电压等级与变压器配置优化
(4)配电设施与线路设计精细化
(5)双电源保障与应急处理
(6)电压调节与稳定技术
(7)功率因数校正与节能
(8)导线与阻抗优化
(9)接地与安全措施
二、照明控制规划目标
(1)监控系统全面覆盖与智能化
(2)“三遥”功能强化与拓展
(3)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完善
(4)单灯节能技术应用与推广
三、城市道路照明监控系统规划
(1)智能控制策略制定与实施
(2)远程与手动控制功能完善
(3)光照度标准与节能效果评估
四、城市景观照明监控系统规划
(1)分级分组控制策略实施
(2)多样化控制模式与场景设置
(3)联网监控接口预留与集成
五、管理及维护规划升级与细化
(1)管理机制创新与跨部门协作
(2)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与完善
(3)统一管理部门设立与职责明确
(4)智能化维护系统引入与实施
六、城市照明供配电规划引导
(1)功能性照明供配电规划
(2)景观照明供配电规划
七、城市照明控制规划
(1)功能性照明控制规划
(2)景观照明控制规划
(3)预留预埋照明控制管路
第八章 实施策略
为提高城市照明质量,营造舒适宜居环境,优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夜间经济繁荣,需要结合无棣县内现状及规划,结合现状改造与道路、城市修建建设两种方式对现状老旧路段功能性照明、现状照度不足的城市景观照明、未建设规划区域进行阶段性、统筹性整改照明规划建设。
(1)对车行、人行道路照度偏低,照明设施老化现象路段路灯的更新整改。
(2)对照度均匀度较差,部分路段灯具失效路段的路灯灯具的更新整改。
(3)对树木遮挡严重路段路灯设施的更新整改。
(4)对小区内照明落后照明设施的更新整改。
(5)对景观广场中综合照度不足的照明设置的更新整改。
(6)对高铁区域道路照明优先落实。
(7)对九纵九横道路的路灯更新改造的落实。
(8)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 98% 以上;道路照明主干路亮灯率达98%,次干路、支路亮灯率达96%。
(9)景观照明形成具有无棣县特色的夜景景观空间脉络,健全与完善整个城区的智能化照明控制,达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并兼顾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
(1)健全规划体系,城市照明设施新建内容应以本照明规划为指导,分层次、分步骤有序开展城市照明工作。区域节点照明可在控制性要求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设计。
(2)照明新建设应坚持精简适度原则,保留现状良好的照明设施,提升整改 现状不佳的照明设施。以无棣县实际发展需要为依据,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适度进行高质量的景观照明建设。
(3)本规划期限至2035年。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2035 年。分期建设计划的对象主要指城市道路、景观照明架构、筛选出的公园广场等重要载体。
第九章 实施保障
一、管理保障
综合执法部门与规划、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携手合作,共同审定照明方案设计,并对关键照明设计进行深入的科学评估。在项目申报规划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将照明建设方案一并提交,由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明确照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在获得批准后,确保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景观照明方面,需在主体项目立项阶段强化景观照明的研究与评估工作,并增设公众意见征询环节,严格按照本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和质量控制。
二、设计保障
应依据无棣县照明专项规划,对规划中新增、改建及扩建项目实施照明分类。
在开展城市照明单体项目设计工作时,设计机构及其设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对于景观照明、广告照明、住宅区照明等单体项目的设计,均须经过城市照明管理机构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审核,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三、市场监管保障
推进市场开放与加强监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在城市照明的设计、建设、维护等关键环节,应实施单位资质、从业能力、信誉评估、人员资格认证以及设备审查的“准入机制”,并执行设计方案预审、新建工程验收、养护维护考核等“管理机制”。
四、器材保障
应依据照明专项规划,严格控制照明亮度和功率密度,按照规定采取光污染限制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超亮度、超能耗灯具。高层公共建筑物的城市景观照明应当优先采用内透光照明方式。
五、安全保障
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公共照明旨在为道路使用者确保交通安全,同时为城市居民的夜间活动营造安全的环境,有效地遏制暴力行为、破坏治安行为,降低犯罪率。
照明设施的安全:必须遵照照明、电气等方面的有关安全规范。
照明设施自身的防盗安全:通过应用技术手段优化灯具的制造工艺及材料特性,例如集成防盗机制,配置监控系统等策略,以实现对盗窃行为的有效预防。
六、应急措施保障
在遭遇紧急突发事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关闭全部或部分景观照明设施。同时,应根据道路的不同类别以及不同重要性区域进行等级划分,按照从高到低的优先级顺序进行优先确保功能性照明的持续运作。
一、政策背景
无棣县,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地处山东省北部,滨州市东北部,东北濒临渤海湾,是京津塘和山东半岛两大经济区的交汇点,素有“冀鲁枢纽”和“齐燕要塞”之称,是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的重点区域。
本《规划》是无棣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主要对无棣县照明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管理提供规范和纲领。
二、决策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无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无棣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等文件,遵循《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034-20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JGJ/T 307-201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等规范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制定。
三、出台目的
《规划》是贯彻落实《无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以远景视野谋划城市照明战略目标,立足新的时代方位,贯彻新的发展要求。为完善城市照明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需要,充分发挥城市照明在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城市照明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创造安全、舒适、绿色、优美且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夜间光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本次无棣县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分为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两大部分。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九章,全面涵盖了未来十年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规划的核心目标、规划策略以及控制性要求。
第一章总则,详细阐释了规划背景、指导思想、规划范围、规划依据以及规划原则。
第二章现状评估,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对无棣县功能性照明与景观性照明的现状予以分析和总结。主要阐述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为下一步的规划指明方向。
第三章功能照明,第三章至第五章为核心内容。本章明确了规划目标、功能照明的体系构成以及机动车道、人行及非机动车道、城市道路特殊区段、广场空间、休闲旅游景观区道路的控制标准。本章同时对功能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功能照明方式、功能照明产品明确了相关要求。
第四章围绕景观照明,确定了规划目标、景观照明规划定位、规划策略、照明空间轴线、照明结构框架,并对区域色温、彩光、动态照明展开规划分析,同时明确了照明禁止性要求。
第五章为景观照明布局,首先对建筑及开放空间照明等级及光色释义的相关要求进行阐述,然后分别对建筑照明、开放空间照明、道路交通照明、广告标识照明、雕塑小品照明、城市水体照明、交通客运站照明、夜景旅游、重点地区景观照明、城市重点亮化点、节假日庆典、夜间公众活动等景观照明的关键节点、重点区域提出了控制性规划要求。
第六章绿色照明,本着节能环保规划原则,制定了节能环保的规划目标,详细阐述了照明节能措施以及城市智慧照明的实施策略。
第七章规划引导,涵盖城市照明供配电原则、照明控制规划目标以及城市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城市景观照明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规划升级与细化、照明系统控制规划、城市景观照明监控系统规划、管理及维护规划升级与细化、城市照明供配电规划引导、城市照明控制规划。
第八章实施策略,从重点整治及整改规划以及城市照明设施新建计划两个维度阐明了实施策略。
第九章实施保障,从管理、设计、市场监管等多个层面阐明了保障措施。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的核心目标是打造“安全、舒适、环保、美观”的城市光环境,与《滨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等上级政策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在具体措施上有所差异,无棣县根据自身的市政设施、城市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具体实施方案,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使得规划能够更加贴合无棣实际,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同时,该规划以无棣县现状评估为基础,完善城市照明公共服务功能,以长远视角规划城市照明的战略目标,为后续的照明详细规划与设计提供指导。
联系单位: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李惠棣
联系电话:0543-7081953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无棣县城市照明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文件未正式出台,征集结果将在文件正式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