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6016XW/2025-0376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4016号
建议人: 唐志强、孙长忠、孙洪娥、扈建青、王雪、范淑梅、耿勇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5-05-21 15:54:02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16号建议(关于无棣县实验学校扩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1 19:23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唐志强,孙长忠, 孙洪娥, 扈建青, 王雪, 范淑梅

团别

棣丰代表团

事由:关于无棣县实验学校扩建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

内容:关于无棣县实验学校扩建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和教育普及率的提高,再就是高铁片区建成以后,人口会进一步增加。从长远看,目前无棣县实验学校的现状将来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学生上学需求。无棣县实验学校现在的餐厅规模不能实现所有在校学生的就餐需求,操场为300米操场,也不能满足在校学生的运动需求。无棣县实验学校扩建后,可以有效的缓解学生就近入学的压力,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从而也有效缓解了社会压力。建议将无棣县实验学校以北到海丰十六路的土地划为学校建设用地,作为无棣县实验学校后续用地储备。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16号建议的答复

唐志强、孙长忠、孙洪娥、扈建青、王雪、范淑梅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无棣县实验学校扩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近几年人口出生情况,房地产开发趋势,以及高铁站周边经济带动,通过对出生人口数据分析,房地产及经济发展趋势预测,总体来说,实验学校现有规模完全能够满足周边居住区家庭子女的就学需求,无需增加新的教育用地储备,且实验学校以北土地的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符合规划。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教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合力推动我县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  0543-833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