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0043846039/2025-0394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4026号
建议人: 张金明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05-21 08:53:03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26号建议(关于增加碣石山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给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1 15:20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张金明

团别

碣石山镇代表团

事由:关于增加碣石山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给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住建局、润禹水务集团 办理。

内容:关于增加碣石山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给的建议

碣石山镇地处无棣县北部,先后建设名苑、金苑、鑫岳、瑞东、泰苑、碣石家园等6个居民小区,入住率达85%以上。目前,电动自行车因其小巧、灵活、价廉、无污染等优点,已成为很多碣石山镇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但日益增多的电动自行车也给小区的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很多居民为了充电方便,将电瓶搬回家或私自接拉电线,因充电不当引发起火爆炸的事故屡有发生,给居民安全、消防、物业管理等带来了很大压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问题,既是安全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建议: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在满足消防、安全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全镇住宅小区免费规范安装智能充电桩,且安装数量应与需求相适应,尽量做到供需平衡。建议上级部门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及配套消防救援设施强制纳入配套,要加大对充电桩建设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安全便捷。二是给予政策支持。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润禹水务集团能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造项目上给予更多支持,给予碣石山镇情况给予更多政策倾斜。三是推动市场运行。本着谁投资、谁运营、谁收益的原则,建议有关部门引入社会资本对集中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要适度超前,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充电桩建设、充电管理、收费实现全程智能,通过智能化带来人性化和便捷化。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26号建议的答复

张金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碣石山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统筹推进居民小区多功能停车棚建设。为解决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楼内充电等问题,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计划在海丰街道、棣丰街道191个小区配套建设充电桩1249组(每组10个充电桩),并将碣石山镇6个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计划6月底前开工,11月底前完工。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指挥部统筹作用,积极协调润禹水务集团和碣石山镇政府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二是督促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综合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一方面,对未建立或未交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引导业主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导通过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途径,满足业主对新增充电设施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鼓励聘请专业充电桩运营企业对片区充电设施进行统筹安装,并实行标准化收费管理,综合提升社区管理水平。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丰胜  0543-678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