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5-0344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4038号
建议人: 吴菁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5-06 10:38:55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38号建议(关于保障小区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06 10:32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吴菁

团别

小泊头代表团

事由:关于保障小区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 棣丰街道办理

内容:关于保障小区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

随着城市居民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尤其是上下班交通拥挤的高峰期,各居民小区门口路段成为城区交通安全的高发地点。关于小区门口交通安全问题有几点建议如下:

一、在镜湖东路与阳光家园西门道路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或减速带。阳光家园西门至镜湖东路交叉口约200米,道路两侧都是树林,遮挡视线,且镜湖东路车流量较大,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居民出行、学生上下学、车辆进出频繁,由于该路口未设置红绿灯或有效的交通标志,交通秩序混乱,车辆抢行、行人随意穿行马路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此交叉口经常出现交通事故。建议在此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或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设置减速带,提醒驾驶员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况,避让行人与非机动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二、拆除或改建棣新四路北段军民小区A区门口绿化带。军民小区A区东门正对着棣新四路路中间的绿化带,小区居民出门时被绿化带遮挡视线,若去海丰十九路需先右拐至绿化带南侧再调头向北行驶,若车辆从南进入小区时,需先绕行到海丰十九路再调头向南行驶,因行驶绕路,导致部分群众出现抄近路逆行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建议对军民小区A区门口棣新六路路中间绿化带进行拆除或改建,以拓宽出入口通道,使车辆和行人通行更加顺畅,为居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便捷、畅通的出行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38号建议的答复

吴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小区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镜湖东路与阳光家园西门道路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或减速带问题。

阳光家园西门至镜湖东路交叉口约200米,道路两侧都是树林,确实存在遮挡视线问题。但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中8.1.2“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与交通组织相匹配,应有利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有利于大容量公共交通车辆的通行,有利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该规范中8.2.1“城市道路的平面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应根据路口情况、交通流量以及交通事故率等因素确定”。该十字路口的西侧为公园中的园路,并非交通主干道或支路,东西走向的车流量不是很大,设置交通信号灯后,会大大降低南北方向走向的车辆通行效率,因此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为了提醒道路交通参与者,已经在该路口的三个方向设置了减速震荡线。阳光家园西门距离该十字路口距离较短,车辆驶出西门后车速一般不会提速很快,没有必要设置减速震荡线。设置减速震荡线后会给驶出该小区西门的非机动车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阳光家园西门不宜设置减速震荡线。为了进一步提醒道路交通参与者提前减速,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在镜湖东路东侧和西侧距离该十字路口的前方设置爆闪灯,在阳光家园西门和镜湖公园园路适当位置安装爆闪灯。

二、关于拆除或改建棣新四路北段军民小区A区门口绿化带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拆除或改建棣新四路北段军民小区A区门口绿化带”,我局建议如需要拆除绿化带,可以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主体,到行政审批局办理道路挖掘修复(含道路开口)“一件事”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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