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5-0344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4039号
建议人: 高连超、于树茂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5-06 11:00:27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39号建议(关于优化海丰十七路各路口警示标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06 10:53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高连超、于树茂

团别

程口代表团

事由:关于优化海丰十七路各路口警示标识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办理

内容:关于优化海丰十七路各路口警示标识的建议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相关部门在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的规范管理上作了大量工作,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但与“精致城市”的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县海丰十七路多个路口因距离相近未设置红绿灯,由于车速过快、绿化带遮挡驾驶员视线、警示标识不到位等原因,多个路口均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武装部及建设居苑路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原党校路口、海丰十七路与镜湖东路路口(政务中心路口)、海丰十七路与创安路口(城乡水务局路口),群众反映较多。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适当修剪遮挡视线的绿化带。按照交通安全视距标准,对上述路段影响视线的绿化进行适当修剪、移栽或重新规划布局,确保驾驶员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有清晰、良好的视野,有效消除因绿化遮挡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优化警示标识标线。在符合道路安全规定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从方便群众出行、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等方面入手,通过在以上路段合理增加减速带,增设“事故多发路口,减速慢行”、限速警示标识等手段,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39号建议的答复

高连超、于树茂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海丰十七路各路口警示标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您们提出的“适当修剪遮挡视线的绿化带”问题

我单位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安排园林绿化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考察论证,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是安排园林绿化人员对海丰十七路中间隔离带进行了深度修剪,降低高度,该项工作于4月底前已完成。二是正在组织力量对海丰十七路(棣新三路、棣新四路、创安路、建安路、棣新六路)5个路口两侧共8处中间隔离带进行改造,将路口中间隔离带绿篱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计约3000平方,并栽植麦冬等地被草类。当前,正在组织绿篱施工拆除,拆除后马上进行地被草种植,并于5月20日前完工。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警示标识标线”问题

2024年12月27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县公安局《无棣县城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县城乡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了《关于商请解决县城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绿化安全视距)的工作函》。春节过后,我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与县城乡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截止目前,县城乡水务局已经按照行车安全视距要求将西侧和南侧的高大苗木移植完毕,剩下的苗木高度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委拖无棣县建筑设计院确定了初步改造方案,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征求意见,截止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无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整改资金申请,待批复后组织施工。

建设居苑南门路口环境较为复杂,待公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拿出方案后进行整改。政务中心东门十字路口道路现状复杂,因距离政务中心东门和海丰十七路路口太近,安装上红绿灯后,容易造成镜湖东路上的等候车辆影响进入政务中心的车辆通行,待有成熟完善的规划方案后再进行整改。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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