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5-0345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4043号
建议人: 于树茂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5-06 14:57:36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43号建议(关于加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06 14:47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于树茂

团别

水湾代表团

事由:关于加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棣丰街道, 海丰街道办理

内容:关于加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政府为优化通行秩序,在主城区升级修建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功能齐全的道路交通系统。然而,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如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为加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执法力度

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引导或规劝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时段、校园周边和事故多发路段,增加执法人员和监控设备,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罚。

二、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学校、路口等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普及非机动车行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专项安全教育活动,规范驾驶行为。

推广安全骑行文化:交通管理部门持续深入企业和社区组织安全骑行宣传,倡导文明骑行、礼让行人的交通文化,减少非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之间的冲突。

三、优化交通基础设施

继续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确保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人分离,减少混行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应确保非机动车道的连续性和畅通性。如:海丰十三路百合园与妇幼保健院之间未设置人行横道。且因绿化带的阻拦,由百合园向妇幼保健院方向的非机动车道无法同行,只能逆行或横穿马路。正海蓝海均华大酒店路口也存在类似情况。

设置清晰的交通标识:在非机动车道和交叉路口设置清晰的交通标识和标线,明确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和规则,减少因标识不清导致的违法行为。

增设停车设施:在商业区、居民区、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避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4043号建议的答复

于树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继续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结合新老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于道路宽度能够满足单独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通道条件的全部设置了非机动车专用通道,确保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人分离,减少混行带来的安全隐患。例如:老城区海丰五路、海丰九路、海丰十一路、棣新一路、棣新四路、棣新五路等。对于道路宽度不能够满足单独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条件的通过施划道路交通标线实线的方式确保非机动车有专门的通道。对于道路宽度不能够满足施划道路交通标线实线的,只能通过以后的道路拓宽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设置清晰的交通标识。在非机动车道的起始端设置了非机动车标识,今年以来,在镜湖东路、镜湖西路、三小西支路、棣新八路新划非机动车标识20余个。下一步,对县城区所有的非机动车标识进行全面排查,对不清晰的非机动车标识进行翻新。

三是增设停车设施。在第一实验学校南门、第二实验学校南门、县医院、信誉楼超市、新世纪超市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5处。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建设,为规范非机动车行驶、停放,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建设精致城市而不断努力。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金海1350543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