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宋春辉 | 无棣农商银行贷后检查中心主任 | 18854312388 |
事由:关于推进无棣县住宅小区文明养犬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公安局、棣丰街道办、海丰街道办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推进无棣县住宅小区文明养犬的建议
近年来,无棣县居民养犬数量显著增加,但部分养犬人责任意识淡薄,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粪便不清理等问题频发,引发邻里矛盾,影响社区环境卫生与和谐氛围。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权益,提升社区文明水平,亟须完善小区养犬管理制度,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 特建议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推行“养犬登记备案制”:联合公安、社区居委会建立小区养犬台账,要求养犬人提供犬只免疫证明并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发放统一标识犬牌。
2.划定活动区域:在小区内设置“宠物活动专区”,配备粪便清理工具和垃圾桶;明确禁止犬只进入儿童游乐区、健身广场等公共区域。
3.建立巡查机制:由物业、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组成巡查队,对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等行为进行劝导,屡教不改者上报执法部门处罚。
二、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
1.增设便民设施:在小区主干道、绿化带旁安装“宠物便箱”,提供拾便袋和消毒用品;探索设置智能犬粪收集箱,通过扫码领取垃圾袋。
2.推广文明养犬“工具包”:社区可向养犬家庭免费发放牵引绳、拾便器、嘴套等基础用品,降低文明养犬成本。
3.规范流浪犬管理:联合动物保护组织,对无主犬实施绝育、收容或领养,减少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1.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月”: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栏、短视频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曝光典型案例。
2.推行“文明积分制”:对主动清理粪便、参与志愿服务的养犬家庭给予物业费减免或生活用品奖励,树立正面榜样。
3.建立多元监督渠道:开通社区微信“曝光台”,鼓励居民拍照举报不文明行为;设立“文明养犬监督员”,由热心居民担任。
四、强化执法联动,形成长效管理
1.明确责任分工:公安部门负责犬只登记与伤人事件处置,城管部门查处粪便污染问题,物业负责日常巡查与设施维护。
2.加大惩处力度:对多次违规的养犬人,依据法规处以罚款、暂扣犬只等处罚,并纳入社区诚信档案。
3.纳入社区考核:将文明养犬管理成效作为街道办、物业公司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推动责任落实。
文明养犬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需政府、物业、居民多方协作。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出台配套措施,以制度约束与人文关怀并重,共同构建安全、洁净、和谐的无棣县居住环境。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6号提案的答复
宋春辉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无棣县住宅小区文明养犬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无棣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按照《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职责划分,做好养犬备案登记、查处无证养犬、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引导养犬群众安全文明养犬。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滨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城区养犬备案登记,登记完成后发放犬牌,督促养犬群众到农业农村局规定的防疫点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并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
二、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
规范流浪犬管理:联合动物保护组织,对无主犬实施绝育、收容或领养,减少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月”:通过宣传栏、短视频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规,曝光典型案例。
四、强化执法联动,形成长效管理
1.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对公安部门的责任要求。
做好犬只登记工作与依据具体情节按法律要求对伤人犬只责任人进行处罚。
2.加大惩处力度:对多次违规的养犬人,严格依据法规进行处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起到震慑效果
无棣县公安局将持续做好文明养犬工作,严格落实《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制度约束与人文关怀并重,共同构建安全、洁净、和谐的社会环境。
无棣县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李云让 联系电话:1805439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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