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刘德娜 | 县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主任 | 13854393600 |
事由: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内容: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面临再就业的问题。这些农民工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年龄限制和市场歧视,这部分人群在寻找工作时遭遇重重困难,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据了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限制。当前,部分企业在招聘时直接排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导致这部分人群难以找到工作。
二是技能单一。许多农民工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缺乏其他技能,难以适应新兴岗位的需求。
三是社会保障不足。部分农民工未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为使他们的就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畅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再就业渠道。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调整与引导。加强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明确他们在劳动市场中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因年龄原因进行歧视性招聘。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对招聘人员的年龄限制,特别是针对那些身体健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农民工。出台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就业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激励企业吸纳这部分劳动力。
二是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与提升。建立和完善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开展适合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学习资源,帮助超龄农民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倡导社会各界关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通过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形式,提高公众对这一群体的认识和支持。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医疗需求,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减轻其医疗负担。
四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库,收集整理超龄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建立专门的就业信息库,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如举办专场招聘会、发布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信息等,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企业招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通过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激励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为超龄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德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第二项“开展技能培训与提升”方面的建议。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县积极推进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导师下乡开展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下乡工作,旨在激发农村创业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第三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建议。全民参保计划自2019年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6月底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33.7万人,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34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5.97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32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4.36万人,均属于农民工可参保的社会保险。
针对第四项“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在召开各类招聘会时,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限制性条件同时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对那些身体健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农民工的年龄限制。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大龄失业人员、公益岗退岗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今年以来,我县已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88.52万元,政策惠及194人,其中主要包含4050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内的大龄失业人员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持续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积极宣传鼓励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好社会保障“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持续关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就业问题,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为超龄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平台搭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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