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61680Q/2025-0395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4111号
建议人: 王桂枝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5-07-14 16:37:32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1号提案《关于在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4 16:31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卫生健康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人:

王桂枝

工作单位:

无棣县小泊头镇计生办

事由:关于在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在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建议

吸烟的危害,尽人皆知。全世界每年因吸烟死亡达250万人之多,烟已成为人类第一杀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我国加入该公约并承诺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对此,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在全国卫生医疗系统内率先实行,承诺全国至少50%的医疗系统达到无烟单位目标,确保实现全面禁烟。

全面禁烟是大势所趋。医疗卫生部门作为卫生健康的倡导者及保障者,工作人员全面禁烟本身对于健康促进工作就有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而且会为患者就诊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学校作为学生学习的环境,老师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行为养成有着重大影响,尤其是宿舍、教学楼、走廊等公共场所,更是重点禁烟区。尤其是当前学生接触电子产品较多性格较为早熟,容易被不良的行为习惯影响。

自觉养成不吸烟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也是一种高尚公共卫生道德的体现,更是保证个人的人身安全。综上所述在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建议全面推行并常抓不懈,建议有关部门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把全面禁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全面禁烟的有效实施。

吸烟为致病之首恶,控烟为防病之首善。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全民健康而努力!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1号提案的答复

王桂枝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在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及公共环境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对吸烟危害的阐述、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呼吁,以及针对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内容的认同

我们完全赞同您关于“吸烟为致病之首恶,控烟为防病之首善”的观点。吸烟不仅严重危害吸烟者自身健康,二手烟更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患者等群体的健康构成威胁。学校作为培育下一代的重要场所,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守护健康的前沿阵地,推行全面禁烟是保障师生、医患及工作人员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与国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及健康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契合。

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 强化医疗卫生系统控烟: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要求,已在全县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张贴禁烟标识,设立控烟监督员,定期开展控烟检查;组织医护人员参与控烟宣传培训,发挥其健康示范作用,引导患者及家属遵守禁烟规定。目前,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已达到无烟单位标准,确保实现全覆盖。

2. 推进校园控烟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印发校园控烟实施方案,明确学校教学楼、宿舍、操场等所有区域均为禁烟区,严禁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严禁学生携带香烟及烟具;要求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家长群等渠道,开展吸烟危害及控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生活习惯;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引导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共同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目前,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控烟工作已实现常态化管理,师生及家长控烟意识显著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完善政策保障: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明确禁烟范围、责任主体、处罚措施等,为全面禁烟提供制度保障。

2.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控烟工作定期督查机制,对医疗卫生单位控烟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控烟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禁烟措施落到实处。

3. 深化宣传教育:每年利用世界无烟日、健康宣传周等契机,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广告、健康讲座等形式,扩大控烟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知,引导全社会形成“不吸烟、不敬烟、拒烟草”的文明风尚。各医疗机构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传播控烟知识和理念,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提案,我们将以此次回复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无棣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0543-678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