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李金泉 | 无棣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13954353600 |
事由: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内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内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与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推进,居民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日益频繁,包括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诸多问题逐渐暴露,突出表现在工程施工不规范,缺少统筹规划;施工噪音、扬尘扰民现象严重;缺乏有效监管,工程质量难以保障;施工方与居民、物业之间沟通协调不畅等,亟待加强监督管理。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监管部门职责。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明确分工,加大对小区内施工项目的巡查频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于材料以次充好,违规施工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二、规范施工流程标准。制定专门针对小区内工程施工的详细规范,涵盖施工时间、噪音控制、扬尘防治、安全防护、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将规范在小区内公示,便于居民监督。 三、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总包单位管理。严格审核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施工技能。 四、建立沟通协调平台。由社区或物业牵头,搭建施工方、居民代表、物业三方沟通平台,如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微信群等,施工方及时通报施工进展、解答居民疑问,居民合理诉求也能得到快速反馈与解决。 五、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或邮箱,居民发现施工问题可随时反映,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响应,限时处理并向居民反馈处理结果,保障居民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08号提案的答复
李金泉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内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监管体系,压实各方责任
针对施工监管缺位问题,我局将统筹协调全县改造项目监管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巡查。同时,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水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违规施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罚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形成有力震慑。
二、规范施工标准,优化工艺流程
为解决施工扰民问题,我局将联合环保部门,明确规定施工时间、噪音控制、扬尘防治六项措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标准,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三、及时跟进检查,保障建设质量
针对居民小区内改造提升、加装电梯等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将进一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重点环节、关键工序实行重点巡查,重点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是否对主要建筑材料抽样送检等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材料以次充好、违规施工等行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联系人:冯建智 联系电话:0543-67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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