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5-0347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4018号
建议人: 马元惠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7-23 16:47:36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8号提案《关于在老城区广场周边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3 16:3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马元惠

海丰街道小陈家基督教堂牧师

13371326991

事由:关于在老城区广场周边增设停车位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水务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在老城区广场周边增设停车位的建议

节假日,市民大量聚集,然而,由于周边正规停车位的匮乏,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见不鲜,导致棣新二路、棣新三路及广场周边道路频现拥堵,尤以棣新二路老建设局至建行家属院路段为甚,不仅损害了市容市貌,更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周边居民对此反响强烈。

存在问题如下:

1.停车供需矛盾凸显:现有停车位难以满足市民集中出行的停车需求,路边临时停车又常遭交警处罚,使得市民的愉悦活动体验大打折扣,进而影响了政府对市民的信誉和品质无棣的形象。

2.安全隐患日增: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剐蹭事故频发;夜间照明不足时,违停车辆更是遮挡视线,对行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3.城市管理挑战加剧:违停现象屡禁不止,需投入更多执法力量维持秩序,但问题根源难以彻底根除。

鉴于此,提出以下具体建议,以缓解停车难题、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切实打造品质无棣:

1.科学规划,增设固定停车位:对老广场周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和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在南北西三个方向路面及棣新二路、棣新三路,尤其在棣新二路老建设局至建行家属院路段,合理施划路侧停车位,增设固定停车位。

2.优化现有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利用:协调周边小区(如建行家属院)、单位在非工作时间段开放内部停车场,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并通过公示牌或智慧停车系统引导市民就近停车。

3.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媒体倡议等多种方式,鼓励市民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老广场及幸福河区域。

4.在广场周边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并配套建设共享单车、电动车充电桩等便民设施。 

解决老广场周边的停车难题,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工程,也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建议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8号提案的答复

马元惠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在老城区广场周边增设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关心与支持。无棣老广场周边确实存在停车难,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机动车停车位施划情况

老区广场内西北侧、东北侧、东侧都规划建设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为新能源汽车安装了充电桩。棣新二路(老建设局家属院)最近新划停车位15个。

二、广场西侧、南侧、北侧不宜施划停车位

棣新三路老区广场段道路宽度9.5米,如果再在机动车道两侧施划停车位,会影响南北通行的车辆正常通行,并且两侧人行道上的夜市已存在多年,如果再划上停车位,会造成商户无法经营;海丰七路老区广场段道路宽度仅有9米,如果再在机动车道两侧施划停车位,也会影响东西通行的车辆正常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海丰九路与棣新三路交叉路口50米之内不能施划停车位,老区广场距离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一实验幼儿园南门太近,根据校园周边安全方面的有关精神,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一般禁止机动车停放,因此,海丰九路老区广场段也不适宜施划停车位。

由于受道路宽度的限制,增划停车位确实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经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公安交警对夜间停放在广场北侧和南侧的机动车不再实施处罚。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徐金海 联系电话:1350543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