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5-0346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4012号
建议人: 李宝玉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7-29 16:07:57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2号提案《关于在双拥广场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9 15:54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李宝玉

鲁北高新区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副主任

15854669797

事由:关于在双拥广场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内容:关于在双拥广场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的建议

双拥广场地处海丰十五路与镜湖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自今年3月新联交通充电站投入使用后,大量新能源汽车汇聚于此充电。因充电耗时较长,驾乘人员衍生出上厕所与扔垃圾的需求。然而,周边却欠缺公共卫生间与垃圾桶的配套设置,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

建议:1.合理选址:综合考虑广场人流分布、使用便捷性与整体美观,建议在广场西北侧设置公共卫生间,确保各区域市民均能便捷抵达;同时,在广场东西两端及充电站周边合理布局垃圾桶,做到疏密得当。2.设施标准:公共卫生间按城市二类以上标准建设,配备无障碍设施,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垃圾桶选用分类式,具备防雨、防渗漏功能,便于垃圾收集与处理。3.建设与维护:由相关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施工单位,确保建设质量。建成后,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清洁与维护,制定严格卫生标准与巡检制度,保障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桶及时清理。4.资金来源:可通过财政专项拨款、社会捐赠或与周边企业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与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在双拥广场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不仅能提升市民的使用体验,更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彰显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尽快落实。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2号提案的答复

李宝玉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在双拥广场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关心与支持。

1.针对公厕问题:在双拥广场的西侧,距离约100米,已有1处公厕,可满足正常需求;同时今年实施的镜湖、府前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也将进一步增加镜湖公园内的公厕数量。

2.针对垃圾桶问题:根据委员提议,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计划在双拥广场增设垃圾桶,目前正在采购阶段。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马振杰   联系方式:136054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