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从金花 | 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 | 15154383717 | |
从延华 | 无棣县城清真寺阿訇 | 13676303797 |
事由:关于降低六十岁以上老人身体疾病检查费用的建议
审查意见: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降低六十岁以上老人身体疾病检查费用的建议
一、现状
在后疫情时代,看病就医问题愈发受到社会关注,其中六十岁以上老人门诊查病面临的困境尤为突出。对于广大普通老百姓而言,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农村户口且无工资收入的老年群体,看病负担沉重。他们往往依靠微薄的积蓄或子女的资助来维持生活,一旦生病,高昂的检查费用让他们望而却步。许多老人为了节省开支,即使身体出现不适,也选择能忍则忍,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当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医疗资源分配尚需优化的背景下,这一状况亟待解决。
二、问题
目前,我县年轻人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就业压力增大,收入水平有限,赡养老人的负担愈发沉重。老人们经历了疫情的冲击后,身体机能下降,免疫力明显减弱,各种慢性疾病和潜在健康问题逐渐显现,身体所需的检查项目也随之增加。然而,高昂的检查费用却成为他们就医路上的“拦路虎”,导致他们不敢轻易去医院进行检查。这不仅影响了老人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延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大的负担。
三、建议
(一)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门诊检查报销政策
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老人门诊检查负担重的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驾护航。建议我县的国有公立医院专门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通过与医保部门合作,制定合理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让老人门诊查体的费用能够在一定范围内降到最低,切实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真正满足我县老龄化社会人员的医疗需求。
(二)财政部门特批资金保障老人门诊报销扶助资金发放
为了让老人能够看得起病,实现老有所医,财政部门应特批专项资金,用于保障老人门诊报销扶助资金的发放。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其各项检查费用应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尤其是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老人,应提高报销额度和比例。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让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在老人身上。
二、办理情况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05号提案的答复
从金花、从延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降低六十岁以上老人身体疾病检查费用的建议》(第10400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现行医保政策对老年群体的保障情况
我县医疗保障体系始终将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保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以下政策努力减轻老年群体医疗负担,特别是在门诊检查方面: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所有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检查费用(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X光等常规项目),均可按规定比例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400元,按照65%比例报销,旨在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检查和基础治疗费用。
(二)门诊慢性病保障: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慢性病的老年人,只要按规定申请并通过门诊慢特病认定,其门诊治疗相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定期检查费用)可享受比普通门诊更高的年度限额,有效减轻长期用药和复查的经济负担。
(三)大病保险倾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含老年人)在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进入大病保险进行再次报销,报销比例向困难群体倾斜,对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起到关键作用。
(四)医疗救助托底: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必要的检查费)还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们提出的两条具体建议(制定专项门诊检查报销政策、财政部门特批保障资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并将在现有政策框架和工作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以下工作:
(一)关于“制定专项门诊检查报销政策”:当前实施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已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老年人门诊检查费用的保障。针对“专项”的建议,我局将深化政策研究评估,在省、市医保政策框架内,结合我县老龄化程度加深、疾病谱变化的实际,深入开展调研,重点评估60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农村无固定收入老人)门诊检查费用的实际负担、现有保障政策的覆盖面和力度,以及基金承受能力。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基层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二)关于“财政部门特批资金保障老人门诊报销扶助资金发放”:在居民医保筹资中,各级财政(包括县级财政)已承担了大部分的补助责任(通常占筹资总额的2/3以上),这是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参保居民最大的、基础性的资金保障支持。对于困难老年群体,其医保缴费资助和医疗救助所需的资金,按规定主要由各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有责任配套落实相关资金,确保救助政策落地。我局将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努力争取上级补助,切实强化对困难老年群体的兜底保障。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超出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范围的、针对所有60岁以上老人的“特批专项资金”需求,我局认为这更多属于社会福利或健康促进范畴。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县财政部门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研究探索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慈善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针对特定老年群体(如高龄、失能、低收入)的健康体检或检查费用补助项目的可能性。此类项目可与我局管理的医保政策形成互补,共同发力。
无论资金来源如何,我局都将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合理检查,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让有限的基金最大程度惠及参保群众,包括老年群体。
再次衷心感谢从金花、从延华委员对我县老年医疗保障事业的深切关怀和提出的真知灼见!您们的提案精准反映了老年群体在医疗服务,特别是检查费用方面的现实困境,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县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研究吸纳提案建议,在法定职责和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完善医保政策和服务,努力让我县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低收入老年群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恳请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无棣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赵昌强 联系电话:0543-632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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