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刘德娜 | 县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主任 | 13854393600 |
事由: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
审查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面临再就业的问题。这些农民工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年龄限制和市场歧视,这部分人群在寻找工作时遭遇重重困难,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据了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限制。当前,部分企业在招聘时直接排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导致这部分人群难以找到工作。
二是技能单一。许多农民工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缺乏其他技能,难以适应新兴岗位的需求。
三是社会保障不足。部分农民工未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为使他们的就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畅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再就业渠道。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调整与引导。加强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明确他们在劳动市场中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因年龄原因进行歧视性招聘。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对招聘人员的年龄限制,特别是针对那些身体健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农民工。出台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就业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激励企业吸纳这部分劳动力。
二是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与提升。建立和完善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开展适合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学习资源,帮助超龄农民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倡导社会各界关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通过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形式,提高公众对这一群体的认识和支持。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针对超龄农民工的医疗需求,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减轻其医疗负担。
四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库,收集整理超龄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建立专门的就业信息库,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如举办专场招聘会、发布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信息等,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企业招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通过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激励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为超龄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二、办理情况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德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再就业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基础与关联举措
在保障超龄农民工医疗保障权益方面,我县持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引导其参加居民医保,目前参保居民达335616人,为包括超龄农民工在内的群体提供基础医疗保障。同时,在医保经办服务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流程,方便超龄农民工就医结算;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基层活动,巡回宣讲覆盖1.2万余人次,助力超龄农民工了解医保待遇、报销规则等。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计划
(一)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超龄农民工医疗需求,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减轻其医疗负担”:后续,我们将结合医保基金运行实际情况,深入调研超龄农民工就医特点、医疗费用支出结构。一方面,在居民医保待遇调整中,重点关注慢性病、常见疾病报销,对超龄农民工群体就医相对集中的病种,探索优化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倾斜政策 ;另一方面,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政策落地,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降低价格,让超龄农民工在就医用药时享受更多实惠,间接减轻医疗负担。同时,依托“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在基层医保站点为超龄农民工提供更便捷的报销咨询、帮办服务,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二)关于“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聚焦超龄未参保农民工群体。通过大数据比对、基层医保站点摸排等方式,精准识别未参保超龄农民工,联合社区、村(居)开展针对性宣传动员,讲解居民医保参保意义、待遇保障内容,引导其及时参保。对于就业困难的超龄农民工,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现有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其“应保尽保”,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三)关于“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形式,提高公众对这一群体的认识和支持”:我们会将超龄农民工医保政策宣传纳入全县医保宣传工作体系。一方面,在制作“医小保·大讲堂”“医保日课堂”等政策解读内容时,增加超龄农民工参保、报销案例,用通俗易懂形式讲解;另一方面,结合“医保政策进万家”“医保干部进基层”活动,深入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开展专场宣传,发放超龄农民工医保明白纸,现场解答参保、就医报销疑问,提高其医保政策知晓率,也带动社会关注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权益。
三、协同推进方向
超龄农民工再就业及社会保障是系统工程,县医保局将主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平台搭建等工作中,我们会提供医保政策支持,比如为参加技能培训的超龄农民工,宣传医保意外伤害报销、职业健康相关医保待遇;在企业吸纳超龄农民工的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中,配合做好医保补贴部分的测算、发放衔接,共同助力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
再次感谢您的提案,期待您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推动超龄农民工医疗保障及就业环境持续改善!
无棣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赵昌强 联系电话:0543-632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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