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 从恩方 | 团 别: | 县政协委员 |
事由:关于规范乡村地名的建议
内容:关于规范乡村地名的建议
乡村地名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关乎群众生活便利性、乡村文化传承与乡村发展布局,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 一、基本情况 当前乡村地名建设存在标识不完善、文化挖掘不足、管理缺乏规范等问题,亟待优化。一是数量密度不足,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公共设施等缺少规范名称,影响快递物流等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精细化需要。二是标准化程度不高,重名、地名用字读音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对城乡要素流动、社会交流交往有一定影响。三是文化保护不足,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地名”“乡土地名”可能消亡,割裂乡村文脉,削弱了乡村文明。四是信息服务不强,互联网地图平台上乡村地名缺失率较高,影响特色优质土特产品销售。 二、意见建议 一是规范命名管理体系。聚焦乡村百姓出行导航、快递物流不便的现实问题,规范标准乡村地名,有力促进乡村百姓出行导航、快递进村。 二是强化地名标识设置。在乡村主次干道、岔路口、村口等关键节点设立标识牌,注明方向、距离、拼音;在旅游村居,标识牌融入图案、二维码,扫码可获取景点、导航及文化介绍,实现“一路一名一故事”,增强游客体验感。 三是推进地名文化传承。搜集古地名起源、沿革,抢救濒危地名文化,围绕乡土特产、民俗节庆等创新构思,鼓励将地名元素融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使地名文化扎根乡土。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6号提案的答复
从恩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地名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结合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地名文化传承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地名文化的挖掘与保护工作,已将地名文化纳入乡村旅游发展和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我局将联合县民政局等部门,系统开展乡村古地名、老地名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建立乡村地名文化资源库。同时,鼓励乡镇将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地名故事融入乡村旅游导览系统、文化墙、村史馆等载体,增强地名的文化传播力和乡土认同感。
二、关于强化地名标识设置方面
在乡村旅游重点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区域,我局将推动设置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标识系统。标识牌设计将注重与乡村风貌协调,融入本地图案、色彩等元素,并逐步推广“一码通”服务,通过二维码链接语音导览、文化介绍、导航地图等功能,提升游客体验,助力“乡村文旅+智慧服务”融合发展。
三、关于地名与文化融合方面
我局将支持各乡镇在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家风家训活动中嵌入地名文化元素,推动地名文化与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时,鼓励在旅游宣传、节庆活动中使用规范且富有文化内涵的地名,增强品牌识别度和文化附加值。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乡村地名规范化、标准化、文化化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无棣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705686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