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部门解读】《无棣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11371623004384523M-1/2025-03390 发布机构: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部门解读】《无棣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17 15:31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求,解决可能存在的重复建设、数据孤岛、资金效益不高等问题,无棣县根据2025年省、市两级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旨在建立更严格、更统一的项目管理体系。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的直接制定依据是:

《山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滨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滨政办字〔2025〕13号)

三、出台目的

新《办法》的核心目的可概括为“三个强化”:

强化统筹,避免浪费:通过全县“一盘棋”的规划和强制性的共建共享要求,杜绝重复建设。

强化共享,打破孤岛:要求所有系统必须接入“爱山东”等统建平台,数据资源必须编入“一本账”并依法共享。

强化绩效,压实责任:建立贯穿项目始终的绩效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未来预算安排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实效。

四、重要举措

新《办法》的核心举措贯穿项目从“生”到“死”的全过程:

更严的入口审核:所有项目需编制建设方案,并经由县大数据中心组织技术评审、县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后方可纳入预算。未经审核,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

创新的提级审核机制:对200万元(含)以上的系统开发类项目,县大数据中心初审后还需报市级大数据部门进行提级审核;500万元以上的,按省级规定执行。

刚性的“一本账”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将系统、数据等所有数字资源进行统一编目,形成“一本账”,并动态维护,这是项目通过验收的必要条件。

更细的验收与退出机制: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同时满足的10项条件(如完成“一本账”编目、通过安全测评等)。同时,明确了系统无必要、低效用时应申请注销的退出机制。

挂钩的全程绩效管理:要求项目投运后12至24个月内必须开展自评价。县大数据中心、财政局会组织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申报新项目的重要依据。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新《办法》是省、市政策在县级层面的精准落地和细化:

相同点(全面承接):完全遵循了省级文件确立的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安全可靠等核心原则,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资源“一本账”、绩效后评价等关键制度框架。

不同点(本地化执行):

明确了县级执行标准:确定了本县的项目牵头部门(县大数据中心)、具体申报流程,特别是设定了 200万元 的县级提级审核金额起点。

强调了市级平台整合:特别要求非涉密系统必须接入 “爱山东”、“山东通”及全市一体化数字底座,体现了对市级统建平台的强制应用。

六、修订理由与新旧政策衔接

本次修订并非微调,而是一次系统性升级。

修订的主要理由:

落实最新上级要求:直接响应2025年省、市两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确保县级政策与上级精神高度一致。

堵塞管理漏洞:通过设立“提级审核”、严格验收条件、建立系统注销机制等方式,解决以往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重建设、轻运维”、“难退出”等问题。

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从“软约束”变为“硬挂钩”,强化了资金使用的责任和效益。

新旧政策衔接与核心差异:

衔接: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旧办法同时废止。新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核心差异:

管理范围扩大:新办法鼓励县属国企、规上企业的非政务信息化项目参照执行,覆盖面更广。

管控力度空前:新增 “提级审核”独立章节,对大额项目进行上级复核;验收十大条件极为严格,未完成“一本账”编目等则无法验收。

绩效结果应用刚性化:明确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将影响未来项目申报和运维资金安排,形成了管理闭环。

七、适应范围

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以及中央、省、市派驻单位。‌‌



联系人:王川,联系电话:0543-6781010。

现场咨询:无棣县政务中心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