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专家解读】《无棣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11371623004384523M-1/2025-04702 发布机构: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专家解读】《无棣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专家:山东赫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滨州市委网信办特聘网络安全专家    朱仪伟

政务信息系统是政府高效履职的重要支撑,是以信息化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无棣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地方政府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是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体系的系统性重构,《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从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监督等方面,对全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要求。

一、《管理办法》是完善政务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打破“信息孤岛”进入深水区,倒逼政务信息化制度体系要不断升级完善,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进一步解放信息化生产力,《管理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管理办法》立足于构建县域政务信息系统统筹协调和长效管理机制,聚焦政务信息化项目“怎么建”、“怎么管”,在精简审批、集约共建、信息共享、线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顶层设计,进一步落实了统一立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为下一阶段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高效发展、加快构建数字政府提供强大的制度动能。

二、《管理办法》体现了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新理念

一是信息共享成为“新常态”。《管理办法》强化了对信息共享的要求,将共享理念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建设需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等原则,加强纵向统筹,确保项目集约节约建设、全流程安全可靠。

二是集约发展找到“新指引”。《管理办法》提出,由大数据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项目开展部门绩效后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让评价结果作为建设单位后续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绩效后评价将为促进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快速迭代和集约发展提供更为精准的“风向标”。

三是全局管理用上“新手段”。《管理办法》要求,利用大数据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使非涉密项目实现全流程线上评审,无需任何纸质材料,依托“滨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进行材料报送。

三、《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需要多方凝心聚力、主动实践

《管理办法》为全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政务信息化最终是否能发挥实效、是否能助力政府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关键还要看各级各部门是否将《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将建设抓细抓实。各级各部门要将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统一的一体化数字底座基础上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以业务牵引作为先决条件,坚决杜绝过度建设、重复建设和“面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