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领域 | 权责事项清单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的监督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 【部委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2 |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 |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 | 1.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 执业活动和遵守程序规则 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3.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公证机构、公证员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无 | 县级相关部门 | 1. 【法律】《公证法》第五条; |
3 | 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 1. 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三)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2. 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三)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四)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2.【部委规章】《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3. 【部委规章】《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4. 【部委规章】《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职责的规定》(鲁司﹝2016﹞68 号)。 |
4 |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检查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 |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八)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律师、律师事务所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 【法律】《律师法》第四条; 4.【部委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
5 |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 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无 | 县级相关部门 |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9月通过)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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