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004229232M/2026-0206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5052号
建议人: 南兆荣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26-05-06 10:01:37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52号提案《关于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06 09:22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水务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南兆荣

无棣县物流协会理事长、富奥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13326283888

张清昌

无棣县昌瑞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15169979789



事由:关于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建议

交办意见:由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县城乡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建议

       

一、案由与背景

我县河流沟渠、水库塘池等水域资源丰富,是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人民群众宝贵的生态财富。然而,近年来,为追求短期利益,电鱼、毒鱼等具有毁灭性的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已成为破坏我地水生生态环境的“头号杀手”,并带来严重的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

1.对水域生态造成“灭绝式”破坏:

直接屠杀:电流、药物对所及范围内的所有水生生物(包括鱼、虾、蟹、贝、藻及浮游生物)进行无差别攻击,造成大量水生物直接死亡,甚至导致局部水域“寸草不生”。

破坏繁衍:电击会导致幸存的鱼类性腺受损,丧失繁殖能力,造成水域“后继无鱼”。毒药则长期残留于底泥和水体中,持续危害生态系统。

食物链断裂:大量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被杀死,导致水生食物链从底层崩溃,生态系统修复能力急剧下降。

2.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操作者风险:电鱼设备多为非法改装,极易漏电,每年均发生因为电鱼而触电身亡的惨剧。

公共安全风险:毒鱼使用的剧毒物质(如“鱼藤酮”、“氰化物”等)残留于水体,可能污染饮用水源,并通过被毒害的水产品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对渔业资源与社会秩序造成持续损害:

这些行为掠夺性地消耗渔业资源,严重侵害了守法渔民的合法权益,导致“守法者亏本,违法者暴利”的畸形现象,破坏了社会公平。

非法捕捞行为藐视法律尊严,助长了“靠水吃水、无法无天”的歪风邪气,影响了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尽管相关执法部门已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但由于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执法覆盖面有限、违法成本较低等原因,成效未能巩固,问题仍未根除。因此,采取更加坚决、系统、严厉的打击措施已刻不容缓。

二、提案目标

通过建立“源头管控、严厉执法、群防群治、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实现:

1.坚决遏制违法行为:使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发案率显著下降。

2.有效恢复水域生态:促进主要水域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公众对非法捕捞危害性的认知度与举报积极性大幅提高,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与建议

(一)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

1.严打制售环节:由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对辖区内渔具商店、五金店、化工品店及电商平台本地商户开展常态化巡查,彻底清查并取缔非法制造、销售、改装电鱼设备以及销售禁用渔药的窝点和网络,从源头切断违法工具的供应。

2.建立实名登记与溯源制度:对大功率电池、逆变器等可用于组装电鱼设备的关键部件,探索实行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建立流向追溯机制。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打击效能

1.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由农业农村局(渔政)牵头,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如夜间、节假日),开展“水陆空”立体巡查,利用巡逻艇、无人机、远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弥补人力执法盲区。同时,从销售端查处路边摊、流动鱼贩违法电鱼、毒鱼等行为。

2.强化行刑衔接:对查获的电鱼、毒鱼案件,一律深挖线索,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建议检察院、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和审判,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3.提高违法成本:在法定幅度内顶格处罚,并全面推行“生态赔偿”制度。责令违法者承担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投放鱼苗、种植水草等方式进行增殖放流,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让其既承担法律责任,也承担经济责任和道义责任。

(三)发动群众参与,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1.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机制:设立并广泛宣传统一的、便捷的举报热线(如整合至12345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重奖,并严格为其保密,激发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2.组建护渔志愿队伍:鼓励和支持退休干部、渔民、环保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民间河长”或“护渔队”,在执法部门指导下,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1.全域普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乡村公告栏等多种载体,以案例形式生动揭露电鱼、毒鱼的巨大危害和法律后果,宣传至每村每户。

2.树立正面典型与曝光反面案例:大力宣传守法渔户和积极参与保护的志愿者;同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四、结论

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福祉。严厉打击电鱼、药毒鱼等违法行为,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紧迫任务。我们恳请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采纳并实施本提案所建议的各项措施,重拳出击,久久为功,还我家乡水域一片生机盎然。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52号提案的答复

南兆荣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工作,坚决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按季度开展河湖问题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坚决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无棣县城乡水务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崔金山 联系电话:1356230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