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MB2829744H/2026-0209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会议名称: 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906035号
建议人: 唐志强,孙洪娥, 范淑梅, 王雪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6-06-01 11:18:39

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6035号建议(关于建立县城新区72个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处理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01 11:14 浏览次数: 来源: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唐志强、孙洪娥、范淑梅, 王雪

团别

棣丰代表团


事由:关于建立县城新区72个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处理机制的建议

交办意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内容:关于建立县城新区72个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处理机制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品质无棣、精致城市”创建推进,县城新区72个小区装修活动频繁,装修垃圾产生量大幅增长。当前装修垃圾处理存在投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小区环境与城市形象,建立综合处理机制势在必行。

        一、存在问题:

        一是投放环节混乱,部分居民未按规定分类投放装修垃圾,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入其中,增加处理难度;部分居民图方便,随意倾倒装修垃圾,导致小区道路、绿地等处垃圾堆积,影响居住环境。二是存放设施不足,部分小区未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或存放点选址不合理,靠近居民楼、消防通道,影响居民生活与安全;存放点缺乏有效围挡,垃圾易散落、外溢。三是清运处置滞后,装修垃圾清运频率不足,垃圾长期堆积占用空间;部分清运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丢弃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四是监管处罚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随意倾倒、混投垃圾等行为查处不及时;处罚标准不明确,震慑力不足,难以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二、对策建议:

        1.规范临时存放点设置,各小区选择相对独立、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交通出行的区域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远离消防通道、绿地及公共活动场所;存放点面积根据小区规模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设置高度适宜、坚固、耐用、美观围挡;设置醒目标识牌,注明“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及使用范围、投放要求等信息。

        2.明确垃圾投放要求,居民装修时需将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可回收物自行回收或交由回收企业处理,有害垃圾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废弃砖块、水泥块等建筑垃圾投放至临时存放点;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明确混投行为的处罚标准,增强居民规范投放意识。

        3.强化存放点管理与垃圾清运,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管理责任主体,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存放点,及时清理散落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协议,明确清运时间、频率和费用,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清运频率,确保垃圾不积压、不外溢;清运车辆实行密闭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处置场所,避免二次污染。

        4.健全监督与处罚机制,鼓励居民监督举报随意倾倒、混投垃圾等行为,及时查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存放点或管理不善导致垃圾外溢的物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小区宣传栏、业主群、入户告知等方式,宣传装修垃圾分类投放、规范处置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和配合度。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6035号建议的答复

唐志强、孙洪娥、范淑梅、王雪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县城新区72个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处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小区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的建议贴合新区小区治理实际,对规范装修垃圾处置、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有效破解居民小区装修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处置不规范等问题,2025年7月18日,我局已向县住建局、海丰街道、棣丰街道发函,就居民小区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管理工作征求意见,从点位设置、投放规范、清运管护、监督处罚四个方面建立管理制度体系,为县城新区72个小区规范化处置装修垃圾提供制度支撑,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规范存放点位,统一建设标准

       我局指导新区各小区科学布设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优先选择独立僻静、不影响居民生活出行、远离消防通道和公共绿地的区域。所有存放点统一设置醒目标识牌,明确使用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5米的坚固围挡,防止垃圾散落外溢、滋生异味。同时结合小区规模和垃圾产生量,确保存放点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保障日常堆放需求,实现新区72个小区点位规范全覆盖。

       二、细化投放要求,严控违规混投

明确装修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居民装修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可自行处置或交由回收企业处理,砖块、水泥块等装修垃圾统一堆放至临时存放点。严格落实禁混投规定,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入装修垃圾堆放点,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从源头规范居民投放行为。

       三、压实管护责任,保障及时清运

明确小区物业为日常管护主体,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兜底负责,安排专人常态化巡查保洁,维持存放点及周边环境整洁。督促各物业、社区与专业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协议,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把控清运频次,确保垃圾不积压、不外溢,实现常态化规范清运。

       四、强化监督执法,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0543-7081600,接受群众对违规倾倒、混投、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的举报。同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对个人随意堆放垃圾的,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对物业、社区管理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追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新区装修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动态优化点位布局和清运频次,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持续提升新区小区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金浩 1825439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