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内容
代表姓名 | 唐志强、高立珂、陈宝花、王花利、扈建青 | 代表团 | 棣丰代表团 |
事由:关于对高铁片区不再鼓励建设设施农业大棚的建议
内容:关于对高铁片区不再鼓励建设设施农业大棚的建议
无棣县高铁片区是城市门户枢纽、品质发展核心承载区,其规划建设直接关系“品质无棣、精致城市”创建成效。设施农业大棚的生产属性与片区功能定位冲突,存在多重隐患,不再鼓励其建设是保障片区规划落地的关键。建议:
1.明确规划管控边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高铁站核心辐射区、城市公共空间预留区为设施农业禁建区,在规划层面明确不再新增设施农业大棚建设指标,将土地利用纳入片区整体开发框架。
2.严格用地审批管理,暂停高铁片区内设施农业大棚用地备案、建设许可审批,对已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通过政策引导、沟通协商等方式,推动其调整建设用途或异地迁建,确保片区规划统一实施。
3.引导现有设施有序转型,对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已建成大棚,鼓励转型为都市休闲农业、园艺景观基地、科普教育农场等低污染、高观赏性项目,与城市景观融为一体;对违规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棚,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治。
4.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对高铁片区实行网格化巡查,重点排查违规新增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或线上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片区规划实施监督,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6047号建议的答复
唐志强、高立珂、陈宝花、王花利、扈建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铁片区不再鼓励建设设施农业大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底,我县制定出台的《2021-2025年度无棣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标准、验收及补助办法》中指出 “对冬枣大棚按照不高于40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2024年验收过程中发现高铁片区内个别农户设施大棚建设标准不高,管理松懈,产量效益低等问题。2025年1月无棣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无棣县财政局联合出台《2021-2025年度无棣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标准、验收及补助办法》(2025年修订版),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2026年1月制定出台《2026-2030年度无棣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标准、验收及补助办法》,对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验收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城市总体规划,依法依规谋划做好高铁片区设施大棚建设工作。
无棣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树宏 1876966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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