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623004429496Q/2026-021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会议名称: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文件编号: 第105061号
建议人: 李井涛 分类: 县级
发布机构: 无棣县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6-06-15 14:55:41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6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15 14:54 浏览次数:次 来源:无棣县司法局

一、提案内容


提案者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李井涛

无棣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15066997877



事由: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

审查意见:由县司法局、县人社局、海丰街道办、棣丰街道办分别办理。

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

刑满释放人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不足‌:基层镇街、司法所普遍面临经费紧张问题,难以有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安置等工作,制约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2.‌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涉及司法、公安、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目前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协作配合不够紧密,导致工作合力不足。

3.‌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刑满释放人员普遍面临就业歧视,就业渠道狭窄,职业技能培训与现场需求脱节,就业帮扶政策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4.‌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存在一定偏见和歧视,导致其融入社会困难,容易引发重新犯罪。

二、建议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建议县财政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基层镇街、司法所有足够的经费开展衔接、帮教、安置等工作。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刑满释放人员数量变化,动态调整经费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与工作需求相匹配。‌加强经费监管‌: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司法、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参与,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强化信息共享‌:利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零缝隙”,防止脱管漏管。

2.‌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就业帮扶措施。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针对现场需求和刑满释放人员特点,开展多样化、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2.‌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对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

3.‌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设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

(四)提高社会接纳度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的成功案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

1.‌建立社会支持网络‌: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支持、生活帮助等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暂时无法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办理意见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61号提案的答复


李井涛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棣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争取政策资金,夯实保障根基。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上级政法经费管理规定,依托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保障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未单独设立县级财政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详细梳理年度安置帮教工作任务、人员基数、经费支出明细,科学测算专项经费保障标准,力争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县级财政年度常态化预算,设立独立专项经费科目,实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保障,彻底解决经费统筹混用、保障不足的问题,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帮教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体系。

二、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共管格局。2025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无棣县“3+10+N”安置帮教工作方案(试行)》(棣法办发〔2025〕6号)。建立由县乡党委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政组织具体落实、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法院10个部门密切配合,其他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3+10+N”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定期走访、谈心谈话、法治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以及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案例。主动与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周边邻居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细致答疑解惑,普及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家属树立正确帮教理念,主动接纳其回归家庭、重塑亲情关系;引导周边群众破除固有偏见与标签化认知,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心态,全力营造包容接纳、向善向好的社会帮教氛围,切实助力刑满释放人员卸下心理负担,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群众生活。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建言献策。      


无棣县司法局

2026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18854381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