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内容
| 代表姓名 | 刘春良 | 团别 | 信阳代表团 |
事由:关于优化农业保险资金结构、加强经济作物风险保障的建议
交办意见:请县财政局办理
内容:关于优化农业保险资金结构、加强经济作物风险保障的建议
二、办理意见
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6002号建议的答复
刘良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业保险资金结构、加强经济作物风险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金〔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金〔2022〕1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调整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无棣县作为产粮大县,小麦、玉米完全成全保险已纳入中央、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为1000元、保费30元/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为950元,保费44元/亩,农户自行承担20%的保费,中央财政补助35%,省财政补助32.5%,市财政补助6.25%,县财政补助6.25%。关于农户承担比例和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均为上级政策明确规定,县级部门没有权限进行修改调整。关于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我们现在执行的是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奖补政策,政策规定申报以奖代补的农产品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一是纳入《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目录》,具体涵盖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中药材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特色林产品及其他品种;二是农民投保需求强烈且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单一品种一个年度内总保费规模应在 50 万元以上。根据承保机构和有关业务部门摸底调查情况,我县暂时没有满足申报以奖代补条件的农产品。下一步,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加强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及时根据上级政策变动情况,在按照政策要求足额配足县级配套资金的同时,积极联合业务主管部门,把满足申报以奖代补条件的农产品向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以奖代补申请,充分用好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精准支持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为农户收入提供风险保障,助推农民增收与产业升级。
无棣县财政局
2026年5月30日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吴金瑞
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吴风玉
承 办 人(签字):陈立华 联系电话:67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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