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afc68dca-6d9d-4905-b671-cc69abd1f47411371623MB2858246B
实施编码:11371623MB2858246B4373040001001
事项版本:12408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公共业务室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无棣县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5 月-9 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 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 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号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备案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号窗口 电话:0543-7056869 |
||
| 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并订立书面许可合同的。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表(样表).xls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表.xls |
|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示例).jpg | 合同样本.doc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申请人身份证明(示例).jpg | 申请人身份证明(示例).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申请 | 查看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 0 | 受理 |
| 受理 | 审核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 0 | 登记备案 |
| 办结 | 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备案证书 | 0 | 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棣县人民政府 |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富强街69号政务中心东附楼司法局二楼225室 | 0543-6781359;0543-678136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院前街6号人民法院四楼407室 | 0543-701862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办理时限是 |
| 解答 | 当场办结 |
| 问题 | 咨询电话 |
| 解答 | 0543-7056869 |
| 问题 | 咨询地址 |
| 解答 |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镜湖东路8号无棣县文化中心二楼公共业务室201室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号窗口
电话:0543-7056869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