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评审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2e574e9a-b7d3-4483-9c58-e7a4f17ac5c211371623MB2861680Q

实施编码:11371623MB2861680Q4371023010001

事项版本:124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无棣县卫生健康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 月-9 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 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 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即办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对×××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暂无.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窗口
电话:0543-6336855
监督投诉方式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卫医政发〔2022〕31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卫医政发〔2022〕31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山东省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卫健委核发) 山东省医院评审申请书(示例样表).doc 山东省医院评审申请书(空白表格).doc
山东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卫健委核发) 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申请书(示例样表).doc 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申请书(空白表格).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结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制发发布评审结论的通知。 9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制发发布评审结论的通知。
申请 医疗机构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 10 如材料不齐全,2个工作日内告知补证及提交期限;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2个工作日做出受理决定。
受理 在医疗机构申请现场评审的基础上完成现场评审评价,做出评审结论。 10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医院评审结果确定办法》规定若符合标准要求,中医医疗机构依据《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现场评审予以通过并做出评审结论,反之不予通过。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无棣县人民政府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富强街69号政务中心东附楼司法局二楼225室 0543-6781359;0543-678136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无棣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院前街6号人民法院四楼407室 0543-701862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何时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解答 复审到期前三个月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十六路37号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一窗受理E02-E04窗口
    电话:0543-633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