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无棣县人民政府及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di.gov.cn)上查阅《无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在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di.gov.cn/art/2023/2/7/art_339614_10423668.html)上查阅《无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信息: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法规文件:规范性公文、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
3.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及进展情况。
4.民生实事:民生实事事项清单,各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5.政府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部门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6.政府公报:县政府印发的政府公报。
7.规划计划:无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
8.统计数据:无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9.通知公告:县政府发布的公示公告。
10.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11.财政信息:无棣县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算、决算。
12.审计信息:被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
13.权责清单:无棣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许可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
14.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服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本级政府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定。
15.处罚强制信息: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
16.职责边界清单:各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17.“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结果等。
18.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等。
19.优化服务: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事项。
20.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示和服务指南、事后公示和统计年报。
21.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22.应急管理:县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23.公共资源配置: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政府集中采购、乡村振兴等。
24.公共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监管等。
25.重点领域:价格和收费、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福利、优化营商环境等。
26.建议提案办理: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的答复,以及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27.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情况等。
28.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府、镇街、部门目录,试点领域目录。
29.重大决策专栏: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执行情况评估。
(二)公开形式
1.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di.gov.cn/col/col118232/index.html)。
2.《无棣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wudi.gov.cn/col/col339366/index.html)。
《无棣县人民政府公报》由无棣县人民政府主办,是无棣县政府统一刊登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渠道,集中、全面、准确刊登县政府及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主要刊载:县政府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等决定;县政府各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准登载的其他重要文件。《无棣县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出版,全年12期(自2024年起,每2月出版,全年6期)。
赠阅范围:无棣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公众可通过遍布全县的15个政府公报赠阅点(http://www.wudi.gov.cn/art/2023/11/16/art_225684_10446210.html)现场查阅政府公报,也可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公报”栏目,或通过微信扫描“无棣县人民政府公报”二维码查阅政府公报。
3.无棣县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wudi.gov.cn/vipchat/home/site/110/index.html)
4.无棣政务”(微信号:wudizhengwu)等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设在一楼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触摸屏(http://www.binzhou.gov.cn/zwgkzq/web/index/wdx.html)。
6.其他:《无棣大众》、无棣县人民广播电台、无棣电视台等媒体。
同时,在县档案馆(地址:无棣县镜湖东路与海丰十七路交叉路口往西无棣县政务中心档案馆办公室;查档电话:0543-678101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县图书馆(地址:无棣县文化中心;查阅电话:0543-6857629;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无棣县新汽车站东1000米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联系方式:0543-708106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http://www.wudi.gov.cn/col/col215810/index.html)。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wudi.gov.cn/art/2021/12/13/art_243266_10395557.html)。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室。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无棣县镜湖东路与海丰十七路交叉路口往西无棣县政务中心主楼0308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无棣县镜湖东路与海丰十七路交叉路口往西无棣县政务中心主楼0308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678106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无棣县镜湖东路与海丰十七路交叉路口往西无棣县政务中心主楼308室,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1900;联系电话:0543-678106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www.wudi.gov.cn/art/2021/12/13/art_243266_10395557.html)填写申请表。
(注意事项: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供正反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传真号:0543-6781616。
(二)申请流程
1.现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2.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无棣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无棣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正反面)。
4.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行政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搜集整理或者重新制作。
5.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适用范围,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互联网系统自动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无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室。
办公地址:无棣县镜湖东路与海丰十七路交叉路口往西无棣县政务中心主楼0308室
邮政编码:2519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6781060
传真:0543-6781616
电子信箱:wdxfbzwgks@bz.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43-3163010;传真:0543-3163311)投诉举报。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85号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邮箱:sfbxxgk@bz.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二)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56603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090017
传真:0543-3361840
邮箱:sxzfy@bz.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行政诉讼机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一路503号
邮政编码:256618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365914
传真:0543-3363800
电子信箱:szjrmfy@bz.shandong.cn
无棣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