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县政府部门
无棣县教育局
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措施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县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措施、规定;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学校电化教育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学校的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其职责为: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拟定;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其职责为: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编制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建议计划;参与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监督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所属学校和单位的事业费、专项经费;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援款、捐款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三)业务股
其职责为: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和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和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稳定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托幼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师训股
其职责为: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评估标准及指导性教育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参与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撤并、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专学校的专业设置审核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干部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负责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教育专家和名校长的认定、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用户服务中心:tel:(0543)6321110
©2003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联系
wdjss@wudi.gov.cn